《韩美导弹指南》的前身是1979年韩美签署的《导弹谅解备忘录》。在1979年之前,美国认为韩国研发核武器以及发展相应的导弹能力,会触发东亚军备竞赛,因此对韩国导弹性能进行严格管控。但是1978年9月26日,韩国自行研制的“白熊”弹道导弹(射程达180公里)在忠清南道安兴试验场试射成功,韩国也由此成为世界上第7个能发射和研制弹道导弹的国家。这种情况下美国政府只能认可,并将政策由抑制改为“限制性协助”韩国的导弹开发。1979年韩美签署《导弹谅解备忘录》,规定美方要为韩国提供发展导弹相关的技术和零部件,但作为交换,韩国不得研发射程超过180公里的导弹,弹头重量被限制为500公斤。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韩美之间开始围绕修改《导弹谅解备忘录》进行协商。2001年1月17日,韩国政府正式发表了“新导弹政策宣言”,《导弹谅解备忘录》改为《韩美导弹指南》,具体修改内容包括:在导弹技术研发上美国不再要求韩国以约束力较强的“谅解备忘录”形式接受管控,同意韩国以《韩美导弹指南》的形式设立导弹研发计划;韩国的弹道导弹的最大射程增至300公里,弹头重量仍为500公斤,但是若缩减射程,可增加弹头重量;添加了限制使用固体燃料推进器的条款。
《韩美导弹指南》的首次修改成功,提升了韩国的弹道导弹开发能力。2012年,李明博政府通过第二次修订谈判,将弹道导弹的射程确定为800公里,弹头重量保持500公斤,但如果射程被缩小,则允许增加弹头重量。2017年11月,文在寅政府通过第三次修订解除了对弹头重量的限制,但《韩美导弹指南》中规定韩国不能在运载火箭中使用固体燃料的部分并未改变。
本文出自《环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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