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法 2012年11月9日
《木简竹简述说的古代中国——书写材料的文化史》一书由日本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的富谷至教授撰写,宁波大学文学院的刘恒武博士翻译,西北大学的黄留珠教授校译,人民出版社2007年5月出版.本书有较多之处值得注意,散记如下:
一、被推翻的定论
1、李斯统一了文字?
从近年出土的文字资料(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简、云梦龙岗秦简)来看,秦统一时制定的中央集权政策之一的文字统一,并非统一于李斯所作的小篆。在那个阶段隶书已经普及,法律的条文在统一后也用隶书书写,而且统一前后书体的变化难以辨识。必须指出,以教科书为首的迄今为止对于文字统一的理解有着明显错误。(71页。)
那么,对《史记》上记载的秦统一功业之一环的文字统一—“书同文字”,究竟如何理解呢?
“书同文字”是指文书行政上应该使用统一书体,作者认为它是对于不同种类、不同等级的官方文书所用文字的规定。其对象始终是官方文书,并不包含私人文翰、书籍。因此,作为统一措施之一的书体统一意味着文书行政规则的确立。
2、文字书写材料
教科书中的“书写文字的材料,经历了甲骨、金属器和石材,不久变成纸”这样的说法是错误的,应予更正。作者认为,期间还有简牍(木简和竹简)。
3.中国造纸第一人——蔡伦?
最近的考古发现,纸在中国制造的最早年代,比蔡伦的时代至少要早一百年至一百五十年。蔡伦应该由纸的发明者降格为改良者更妥。
二、概念
1、摩崖——利用天然的岩壁雕刻文字于其上者。
2、阙——立于祠道或坟墓神道的石门。
3、碣——单独伫立的石头。上小下大,接近自然石头形状。
4、碑——头部削为圆形和三角形,作版状直方体的石刻。
但碣和碑,在汉代时,区分并不明显,都可以用来铭刻个人功绩和生前业绩。
下面这些都是与单简有关的专有名词:
5、检——送递公私文书之际,发挥封缄作用的木简。
6、署——就是在“检”上写收信人地址,或是指收信人地址本身。
7、檄——类似检而且单独使用的木简。
8、楬——头部圆形,划出斜格子纹饰,涂成黑色,然后开孔。一般作为标签、货签使用。
9、谒——访问、会面之际,写上姓名、礼物提交出去的,相当于现代的名片。具有“谒见”之意。
10、传——旅行者携带的身份证。
11、符——两枚一组的联符,表面写有文字,简的侧面有刻齿,留在一分为二的两片之上,在必要的时候,把分开的左右两片拼对在一起,如果文字和刻齿符合,其可信性就得到确认。
三、墓碑起源说
1、来自宗庙门内树立的石柱,这种石柱用来拴绑祭祀的牲畜,后来在其表面铭刻文字。
2、起源于向地下卸棺时用作支撑的石柱。
3、肇始于祭祀之际把对天的祷词刻于石上这种行为。——本书作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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