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回应日企关切
《意见》中的很多内容将对促进中日经贸合作产生积极影响。首先,曾经有些日资企业认为中国在吸引外资来华经营方面,有些政策不够清晰,特别是个别地方政策存在着互相矛盾、互相掣肘的情况,让它们在考虑来华投资生产时感到为难。
数据来自《2021年在华日本企业发展调研报告》
如今,我们在《意见》的总体要求当中,发现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一个主要目标,就是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测的营商环境。这不仅准确回应了日方企业的关切,更在行动上开始着手实现在华日企最希望达成的一个目标。
第二,《意见》明确提出,要培育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新优势,特别强调要推进制度型的开放,增强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中的影响力。这无疑对在产业链合作方面有着良好且牢固基础的中日两国来说,是个利好消息。如果双方今后能在制度上进一步开放,必然会在增强中日产业链合作,包括创新链合作方面起到促进作用。这种局面也是日方期待的。
第三,《意见》提出要完善知识产权法院跨区域管辖制度。这是对中国知识产权诉讼制度的创新性发展,知识产权法院跨区域管辖将会畅通知识产权诉讼与仲裁调解的对接机制,推动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向着更加统一、规范和便利化方向发展。这对于包括日企在内的外企来说,无疑会增加它们在华经营的信心和安心。
2020年中国地区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得分排名(数据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产权发展研究中心)
第四,《意见》中的第六条提出“建立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保障机制”,目的是在中国市场为中外企业营造统一的公平竞争环境。这也是日本在华企业的一个重要诉求。改革开放初期,进入中国市场的日企在技术能力、经营方式和品牌价值等方面有着突出的优势,很少有其他企业能同它们竞争。如今,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中国市场得到长足发展,中国企业走向成熟,外资企业更加多元,市场内的竞争变得复杂激烈。因此,一些日企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竞争压力,开始对中国政府给予中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政策产生抱怨。
在此背景下,《意见》提出建立公平竞争政策,正是回应了日企的焦虑。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公平的营商环境,引导市场内企业展开良性竞争,帮助它们健康发展。
希望日企抓住发展机遇
从当前中国推动经济发展实现国际国内双循环的角度上,建立统一大市场是实现中国经济双循环的关键性,也是基础性的一步。它将促使中国国内市场与全球市场达到更好的联通。当今的中国市场不仅体量大,而且吸引力强。在中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过程中,市场规则将会更加规范,知识产权保护更加有力,营商环境更加公平,市场活力也更加活跃。这些对于来华投资和经营的外企来说,将是难得的发展机遇。
令人感到遗憾的是,5月11日,日本通过的“经济安全保障推进法案”,给今后中日经贸合作设置了壁垒。在当今全球化背景下,在各国各方通过合作共享实现共赢的时代潮流中,中国正在加速发展高水平的对外开放,而日本却在阻碍有着密切投资关系,贸易结构互补性很强的中日经贸合作健康发展,不禁让人扼腕长叹。
从中日两国经济在RCEP中的占比可以看出,中日经贸合作会对繁荣地区经济产生的重要作用。
希望日本政府能及时抓住中国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机遇,鼓励日企对华投资、来华经营,在新时代将两国经贸合作推向高水平,掀起新高潮。这样做,不仅有利于日本企业发展,也符合中日两国根本利益,更有助于带动地区经济,乃至世界经济走向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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