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于近日修改了《日中租税条约》,宣布取消中国留学生勤工俭学所获得的报酬的免税待遇。
《日中租税条约》是在1983年时,由中日两国政府缔结的。其中第21条规定,因为受教育的原因,在日本滞留的中国留学生,其为了生计和教育所获得的报酬,将作为免税处理。受雇用的单位如果提出免税申请的话,留学生充当生活费和学费的勤工俭学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日中租税条约》的相关规定,也适用于在中国留学的日本留学生。但是,一方面,日本的收入在当时远远高于中国。另一方面,中国对于外国留学生的勤工俭学的审批十分严格,因此,基本上是在日本的中国留学生享受了这一免税待遇,而在中国的日本留学生则难以享受这一制度。
在6月13日举行的日本参议院决算委员会上,执政的自民党指出:“中日两国在留学生免税问题上尚欠公平”。
在这之前,日本也修改了与美国、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等国家的“租税条约”。而这一次,除了中国之外,日本政府也在研究取消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国的“租税条约”的相关内容,以便更加符合国际社会的通常做法。
本文出自亚通社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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