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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安保法施行满7年 自卫队将拥有反击能力
( 发布日期:2023-03-30 阅读:次)

允许自卫队行使集体自卫权的日本安全保障相关法从2016年3月开始施行,到今年3月29日已满7年。日本政府去年底修改了安保相关三文件,决定拥有可对他国疆域内目标实施打击的“反击能力”(对敌方基地攻击能力),并设想与集体自卫权一同行使。以台湾突发事态或波及日本为由强调危机感,而基于宪法第九条的专守防卫理念则受到很大动摇。

安保法允许自卫队在美国等关系密切的他国受到攻击、日本生存受到威胁的“存亡危机事态”时行使集体自卫权。日本政府的立场为,在出现此种事态时可以发动反击能力并实施破坏对方导弹基地等目标的攻击,但以“会暴露底牌”为由拒绝说明具体事例。如何兼顾关于自卫队行动的保密和对国民履行说明责任,料想也将成为日本政府未来的课题。

安保法大幅拓展了自卫队的任务范围,诸如为美国提供支援等。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从平时起就保护他国舰船和飞机的“武器等防护”任务。据防卫省透露,2021年共实施22起,分别是对美军的21起和首次对澳大利亚军队实施的1起。截至3月28日,2022年的情况尚未公布。

关于允许进行“驰援护卫”等任务的联合国维和行动(PKO),在2017年自卫队部队从南苏丹撤退后,就未再派遣过部队。作为安保法新任务的“国际联合和平安全活动”,日本自2019年4月起向在埃及西奈半岛监视以色列和埃及军队停战的“多国部队观察员团”(MFO)派遣自卫队员一事还在继续。

防卫相滨田靖一在3月24日的记者会上就安保法的成果称:“日美同盟变得前所未有的牢固,威慑能力、应对能力也提高了。”日本与因自卫队巡逻机被照射雷达问题等关系冷却的韩国之间,也迎来了恢复防务交流的时机。日本政府或有必要强化旨在缓和紧张的外交举措。

本文出自共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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